葡萄酒消费者权利宣言

22 July 2011
作者: 李志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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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上星期的社会研究家课是一题不寻常的作业: 从海洋生物的观点出发撰写 “独立宣言“。包括海洋生物的生命、自主和对陆上生物(即人类)享有自由的权利,我看著海洋生物们长长的权利清单和他们的抱怨不禁偷笑,一天我在餐馆进餐时突然想到,我也要创造我的“葡萄酒消费者权利“的清单。

 

我们的权利:

 

拥有在预计之内选择的权利 – 不是每个人都有一个可观的户口,但城中部份的餐馆却歧视一些没有可观预算的顾客。香港有一些餐厅的酒单上每一款都是超过四位数(港元)的。有时候我们想挥霍一下,但我们也有只想享受一支简单而符合预算的葡萄酒的时候。

 

拥有选择波尔多红酒之外的权利 – 翻阅一页又一页的波尔多酒单,坦率地说,是平淡而过时。在香港我们被不同的进口商宠坏了,过百种以上来自知名度低、小酒莊的葡萄酒,在选酒时不只有趣,在品嚐时也不时能感受到造酒者的热情。只植根在波尔多红酒、把自己困在安全地带等事是不可能的。

 

拥有获得最新酒单的权利 – 当自己已选定酒单上的葡萄酒,又在下单时才发现该酒已没有了、或年份已不同,这个情况绝对会让人发疯。对我来说,要点一款特定的年份酒通常都不会掉以轻心,所以当被告知该酒没有时也是告诉我,我浪费了过去10至15分钟的时间。正如一个餐厅的食物菜单应该是准确和最新一样,酒单亦应同样受尊重。

 

拥有好质量酒杯的权利 –讽刺地,香港、上海或新加坡等城市在这个问题上,对比巴黎、佛罗伦萨或马德里没有来得严重。作为一个对葡萄酒较陌生的地区,拥抱著葡萄酒的亚洲城市不时被玻璃製造商的精明推销员在他们的厨房或酒吧推满各式各样的酒杯。反观在巴黎的咖啡厅,要品嚐在倒满的小酒杯葡萄酒散发的香气的确是一场战役,你只能忘记把杯旋转或闻香等动作,一口把它干了,这是欧洲人自己的干杯文化。

 

拥有品嚐适当温度的权利 – 这是我对城中的餐馆一直以来的抱怨:红酒在待酒时太暖而白酒又太冷。当我向待应要求一个冰筒来为红酒降温时,他们常常给我回一个疑惑的凝视。红酒的饮用温度必须保持摄氏18-20度,而白酒则在摄氏10-12度,不能过热或过冷。品酒时的温度直接影响我们能否品嚐它的香气和味道。同样,酒的香气、酸度和单宁强度也会因温度而有分别。

 

拥有在开瓶前可检查葡萄酒的权利 – 这种情况的确会发生:下单时所点的葡萄酒和待应带来的不一样。这种非蓄意的错误还要不时出现,原因是很多亚洲城市的待应们没有受过正规的待酒训练。有一些酒标可能看起来相同,但他们可能没有读到标签小字上写著“Reserve”, “Vieilles Vignes” 或 “Special Selection”.

 

(即使是女人也享有)试酒的权利- 与家人出外用餐的时候,很多时是在我向待酒师点酒,但他把酒拿来时,却给在座的其中一男士试酒。这情况不时发生,令我不禁想起葡萄酒仍然是一个由男人主导的世界。

 

拥有拒绝受木塞污染或壊酒的权利 – 这个故事我已说过了很多次: 当我在L’Atelier Robuchon用餐时提出一支Chablis已受木塞污染,当时的一位待酒师却在没有费心去闻或试的情况下却坚持「这是Chablis酒应有的味道」!这样的傲慢无礼实在不应容忍,如果你确定一支酒已受木塞污染(可嗅到湿纸板和腐烂蘑菇的气味)或已氧化(可嗅到马德拉酒或苹果醋的气味),应要求更换一支新酒。

 

拥有可发问有关葡萄酒背景的权利 – 当你决定点一支非常成熟而昂贵的葡萄酒时,当然想知道(也是你的权利)去了解它的历史,向餐厅询问他们是如何获得此酒、它的背景、或餐厅如何储存、检查一下酒的水平位(理想情况是葡萄酒应该到顶酒瓶的颈部),又或是看看酒标有没有损毁等等也是合情合理,这些细节都能给你一些有关葡萄酒质量的线索。一般来说,一支易手次数较少或不常移动的葡萄酒拥有比较出色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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